一、依據花蓮縣消防局 113 年 11 月 4 日花消管字第 1130014098 號函及 113 年花蓮縣擴大防災士培訓計畫書辦理。
二、旨揭擴大培訓課程培訓對象包含大眾運輸工具業者、社福機構、衛生醫療機構、長照機構、安養機構、 16 層以上大樓管委會、村里長、學校教職員及旅宿業者等場域人員。
三、本縣培訓課程共計 2 期,分別於 113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至 12 日(星期二)及 11 月 16 日(星期六)至 17 日(星期日)假花蓮縣基督教芥菜種會習藝所 (花蓮縣新城鄉北埔路 13 之 1 號)辦理,以提升民眾自助及社區互助能力,並增進本縣縣民防災量能與防災意識。
四、檢送培訓計畫書及宣導海報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