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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行政公告 【重要公告~再次提醒】教育部114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各校薦送教師參加進修 。(限國中及花蓮體中)

一、依據本府113116日府教學字第1130217505號函辦理。

二、不論是否有薦送,都要交校長核章的紙本薦送表至教育處學管科:均需繳交 2 份薦送表:增能學分班薦送表(附件一)、第二專長班薦送表(附件二)。如完全無薦送,請註明原因於薦送表空白處,寄送至教育處學管科。

三、填報方式,請務必詳見附件說明。

四、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公文附件薦送表,請將 9 列拉開即可看到報名資格說明。

五、只有正式老師才能報名第二專長班,請務必詳見附件報名資料。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蔡福欽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3
公告時間: 2024-11-06 20:12:00
最後修改: 2024-11-06 20:37:18
點閱數: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