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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調查 為調查本縣「公私立幼兒園」113年流感及新冠JN.1疫苗接種意願,請依說明辦理。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13 年 9 月 12 日衛授疾字第 1130200830 號函辦理。
二、世界衛生組織(WHO)於本年 4 月建議使用 COVID-19 JN.1 疫苗(簡稱 JN.1 疫苗)作為 2024-2025 COVID-19 疫苗抗原成分,以提升對抗主流病毒株之免疫保護力因應病毒演變,依據本年 7 月 9 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決議, 113 年 10 月 1 日起採用新冠 JN.1 疫苗,防範秋冬疫情。
三、依據 WHO 、美國 CDC 及相關研究報告顯示,同時接種流感疫苗與 COVID-19 疫苗是安全的,且可提升疫苗接種率、減少就診次數及接種便利性,降低併發 COVID-19 及流感重症發生風險。爰自本年 10 月 1 日起提供 JN.1 疫苗與流感疫苗可同時(分開不同部位)接種。
四、為避免幼兒及學生感染新冠病毒後,造成的身體不適,影響課業學習,甚至出現重症及死亡風險,全國自 113 年 10 月 1 日起同流感疫苗分階段開放接種,同年 11 月 1 日起開放滿 6 個月以上全民接種(接種對象及時程如附件 1)。
五、幼童及學生接種疫苗為自願性質,需經家長同意,本次採幼兒園所及學校內集中接種方式辦理,協請貴園/校使用表單(https://reurl.cc/lyaA5v)填報同意在校接種流感及新冠 JN.1 疫苗意願人數,並於 10 月 11 日前完成填報,衛生局將視接種意願(花蓮市、吉安鄉入校接種人數須達 20 人以上,其他鄉鎮接種人數須達 15 人以上)安排入園/校接種入校集中接種,時程預計於 11 月辦理,其他未達入園/校標準之幼兒園所及學校,請鼓勵家長帶學童至就近新冠疫苗合約院所(附件 2)施打。
六、檢附旨揭疫苗接種須知(附件 3)供參,相關校園接種問題可洽本局疾管科湯小姐或白小姐(03-8227141 轉 526 或 519)。
七、本調查僅統計各幼兒園有意願接種之人數,尚無須造冊,如經統計後接種人數達標,將由衛生局安排各地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與各幼兒園接洽入園/校接種事宜。
八、填報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1.幼兒園填報位置在第 2 分頁,國小附幼與國小請分開填報。
2.各園接種人數如未達標,則「接種模式」欄位不須勾選。
3.有關「是否加入 NIAS 系統(Y/N)」一欄,因該系統目前只開放學校端使用,故各鄉鎮市立及私立幼兒園一律填「N」即可。
4.有關「流感疫苗-公費教職員」欄位的人數,即為 113.8.15(處務公告:112042)調查過的「托育人員」人數。
5.本填報表為共編表格式,請詳細確認欄位正確後再填報,切勿因誤填而覆蓋他園資料。
6.填報連結為 https://reurl.cc/lyaA5v

主辦單位: 教育處特幼科
承辦單位: 教育處特幼科
發布者: 劉士豪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9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24-10-07 08:10:00
最後修改: 2024-10-07 08:18:17
點閱數: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