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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1份,請協助公告並轉知所轄人民團體提出申請,並於本(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前提送計畫書一式2份及電子檔光碟或隨身碟1份函報本府原住民行政處彙辦,並請依說明三於線上申請(受理之必要條件),請查照。

  1.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13 年 9 月 6 日原民教字第 1130045262 號函辦理。
  2. 旨揭計畫內容如下:
    1. 實施期程: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含寒暑假執行上限計 48 週)。
    2. 申請資格:經政府核准立案之人民團體。
    3. 辦理方式:
      1. 辦理時間:分上、下半年執行,週一至週五課後時間實施,假日(含寒暑假)可依需求排課,週六及週日排課每月不得超過 8 小時,每日辦理時間最遲至晚間 8 時止。
      2. 招收對象及人數:原住民國小學生,招收人數每班 10 至 20 人為原則,若所處地區學生分散招生不易,得以 5 人開班,惟須於年度執行計畫中詳述狀況,如未說明,則礙難受理。
      3. 課程規劃:應以「課業輔導」、「多元智能學習」、「生活教育及原住民族文化學習」為主要項目,其課程比例應合理分配,並詳實規劃教學課程及製作教學進度表。
      4. 人力配置:每班講師依不同專才聘用,每班生活輔導員至少配置一名協助辦理學童照護相關工作。
    4. 申請方式:
      1. 應備文件:申請單位應製作年度執行計畫 1 式 2 份,年度執行計畫應包含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成冊:
        1. 計畫申請表。
        2. 計畫書(含課程規劃、週課程表及教學進度表)。
        3. 人力配置名冊(含講師、生活輔導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名冊)。
        4. 講師(生活輔導員)聘用切結書。
        5. 經費概算表。
        6. 辦理場地照片 8 張(室內、外各 4 張)。
        7. 依法登記之人民團體立案證明文件、負責人當選證書及組織章程影本。
      2. 申請時間:單位應於 113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前依規定格式將執行計畫提報至本府原住民行政處彙辦。
  3. 另請申請單位於 113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前填報申請資料(網址:https://forms.gle/Kg3ERMm1WemsFWLdA),否則視為缺件,不予受理。
  4. 旨揭計畫請至本府原住民行政處官網-最新消息-本處公告-補助訊息下載(https://reurl.cc/WNAjAx)。
主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施昭憶
連絡電話: 03-8528720#69
公告時間: 2024-09-25 17:10:00
最後修改: 2024-09-25 17:15:19
點閱數: 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