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8 月 2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5804920 號函辦理。 二、為利辦理中輟人數相關統計作業,請貴校於10/2 (三)至「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生通報及復學系統」( https://mlss.k12ea.gov.tw/) 完成( 113 )學年度學生總數資料維護,並務必至該系統輸入學生總數(含校內原住民與外配子女人數),俟填報作業完成後,學期中學生總人數即無法辦理異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