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關 113 學年度教育優先區申請學校皆已核定在案,請各校徑至教育部補助學校教育經費統合網站(如連結)查詢審查後金額(教育部複審金額即核定金額)。
2.如補助單項承辦為校內其他各處室/組,請相互提醒、告知或會辦。
3.如有疑義請洽下列補助項目承辦人:
(1)補助項目一-推展親職教育活動:終身教育科葉俊良 8462860#280
(2)補助項目二-學校發展教育特色:體育保健科梁月卿 8462860#371
(3)補助項目三-充實學校基本教學設備:教育設施科吳宣菱 8462860#305
(4)補助項目四-發展原住民教育文化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終身教育科葉俊良 8462860#280
(5)補助項目五-補助交通不便地區學校租車費、學生交通費或交通車:教育設施科吳宣菱 8462860#305
(6)補助項目六-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體育保健科梁詩喻 8462860#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