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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填 極重要 請尚未傳真或回傳113年(112年9月1日至113年8月30日)花蓮縣主管各級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統計表之學校,請於8月30日(五)前回傳研習統計表,以免影響 113 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推動生命教育評鑑指標。

請依據本公告-113 年花蓮縣主管各級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統計表查填後回傳

一、依據教育部「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相關規定,學校應提升輔導老師與專業輔導人員、教職員、導師、教官、班級、學生社團或自治團體幹部、家長對憂鬱與自殺風險度之辨識與危機處理能力,以協助觀察辨識與轉介。
二、次依「113 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推動生命教育評鑑指標,辦理校長及教職員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校長及教職員參訓率應達 80%以上
三、請各校積極薦派人員參與本府辦理 113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生命教育「自殺防治守門人培訓活動」,或自行辦理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或運用同步與非同步之數位培訓課程,以利提升學校人員對學生自殺自傷之防治知能。
四、檢附衛生福利部相關主題數位學習網址,敬請參酌運用:
 1.珍愛生命數位學習網「教育人員專區」(網址: https://www.tsos.org.tw/p/elearning_Educators )。
 2.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 https://wellbeing.mohw.gov.tw/nor/elearn/8 
五、請於 113  8  30 (星期五)前將本表傳真至 03-8462776  email:me_sifo@hlc.edu.tw 學管科張志剛彙整,學校辦理成果及研習時數證明等相關資料應留校備查。

備註:參訓(研習)日期以 112 年 9 月 1 日至 113 年 8 月 30 日為區間。

主辦單位: 學管科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張志剛
連絡電話: 8462860*230
公告時間: 2024-08-22 08:49:00
最後修改: 2024-08-22 17: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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