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案計畫執行期程計畫執行期程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請於執行期程結束後 113 年 8 月 15 日前檢附
成果報告電子檔、教學錄影檔(影片網址連結)、經費結報表、繳款書(如無剩餘款則免)同步報府辦理核銷。
成果電子檔、教學錄影檔(影片網址連結)並請同步寄送至信箱 shengchi3050@gmail.com 。
二、未完成核銷學校,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