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7 月 19 日臺教社(一)字第 1130074212 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依據前開要點第二點及第六點規定,公告旨揭參選簡章,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 113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止。以上資訊及參選表件,請至本部獎補助資訊( 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 )或台灣社區通( https://communitytaiwan.moc.gov.tw/)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