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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花蓮縣立鳳林國民中學113學年度第3次自辦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1次公告分6次招考)1130724修正

甄試職稱:鐘點代課教師
報名地點:鳳林國中人事室
報名起訖:2024-07-26 11:00:00~2024-07-26 12:00:00
甄試時間:2024-07-26 13:30:00

因颱風影響 甄選日期修正 

貳、報名類科及缺額

鐘點代課教師

 甄選類科(暫列)

缺額

聘期

說明/備註

表演藝術科

正取 1 名

備取 1 名

113年 8 月 30 日114年 6 月 30 日止

實際節數依學校安排

註:

  1. 代理三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其待遇依據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依實際代理之月數,按月支給。其支薪起迄日期依實際到職日、離職日核算。

2. 代理期間如代理原因消滅,應即解代,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3. 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叁、基本條件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持有各該類科合格教師證書或登記證且尚在有效期間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查驗),且年齡在 65 歲以下(民國 48 年 8 月 1 日以後出生)

(二)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第十五條第一項各款、「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所訂

      不得聘任之情形者。

 

肆、報名資格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A】
二、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B】
三、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C】
四、合格教師尚未取得另一類科或加註任教學科、領域專長教師證書前,不得以切結方式報考該類科或加註科目之甄選。

五、凡未符報名資格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負之,如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證

    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亦應無條件解聘之,由備取人員遞補之。

 

伍、報名、甄選時間地點

現場

報名

一、報名時間:

() 符合肆、報名資格(A)者,報名時間為 113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11:00

    至 12:00 ,請親自報名

() 符合肆、報名資格(AB)者,報名時間為 113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一)上午11:00

    至 12:00 ,請親自報名

() 符合肆、報名資格(ABC)者,報名時間為 113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11:00

    至 12:00 ,請親自報名

() 符合肆、報名資格(ABC)者,報名時間為 11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上午11:00

    至 12:00 ,請親自報名

() 符合肆、報名資格(ABC)者,報名時間為 113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上午11:00

    至 12:00 ,請親自報名

() 符合肆、報名資格(ABC)者,報名時間為 113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上午11:00

    至 12:00 ,請親自報名

二、地點:花蓮縣立鳳林國民中學人事室(地址:花蓮縣鳳林鎮光復路 8 號,電話:

03-8761101#215)。

 

甄選

口試及試教

一、時間:

(一)時間: 113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1:30起至甄選結束A 考試、放榜

(二)時間: 113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1:30起至甄選結束AB 考試、放榜

(三)時間: 113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1:30起至甄選結束ABC 考試、放榜

(四)時間: 11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1:30起至甄選結束ABC 考試、放榜

(五)時間: 113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1:30起至甄選結束ABC 考試、放榜

 (六)時間: 113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1:30起至甄選結束ABC 考試、放榜

二、甄選地點:花蓮縣立鳳林國民中學。

【應試考生請於本簡章各甄選日期13:20前,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至人事室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時間報到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考生不得異議。考試時間經唱名 3 次未到者,取消應考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

 
主辦單位: 鳳林國中
承辦單位: 鳳林國中
發布者: 蔡宗憲
連絡電話: 8761101#215
傳真號碼: 03-8760020
公告時間: 2024-07-24 19:52:00
最後修改: 2024-07-24 19:57:07
點閱數: 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