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甄選類別及缺額:
甄選類別 |
缺額 |
備註 |
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 (健康與體育專長) |
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
一、編制外代理教師 1 名。 二、編制外代理教師之薪資不含地域 加給。 三、授課內容依學校視課程發展需求 並配當健康與體育及調整授課節數。 四、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五、錄取人員代理期間如代理原因消滅應無條件解職,當事人不得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