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3 年 6 月 25 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 1130025604 號函辦理。
二、檢附「路跑活動參與者安全維護及權益保障應注意事項」1 份,請協助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於辦理路跑活動前,依前開注意事項訂定實施計畫(包含是否依相關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是否明定退費基準),送活動所在地或道路主管機關審核後,始得開放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