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類別及缺額:
一、代理教師: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二、代課教師:聘期自113學年開學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甄選類別 |
缺額 |
備註 |
普通班 代理教師 |
正取 4 名,備取 4 名。 |
1.代理實缺。 2.本代理教師為支領月薪。 3.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4.兼任導師或行政。 |
國小特教身心障礙類 代理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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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3 名,備取 3 名。 |
1.代理實缺(2);留職薪停缺(1)依錄取分數排序。 2.本代理教師為支領月薪。 3.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
學前特教巡迴輔導班 身心障礙類代理教師 (代理實缺) |
正取 2 名,備取 2 名。 |
1.代理實缺。 2.本代理教師為支領月薪。 3.工作內容為服務區域以花蓮市、吉安鄉等地域,以具有豐富之學校特教實務經驗者為佳。 4.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5.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
普通班 代課教師 (視覺藝術) |
正取1名,備取1名。 |
1.薪資均以鐘點計,按縣府核定之鐘點費標準,每節 336 元。 2.本校得視排課需要,得另安排其他領域教學。 3.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