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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育部113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藝文場館媒合結果及推薦表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6 月 21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30061857 號函及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13 年 6 月 13 日北藝大藝教字第 1131002285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旨揭計畫,本案經審查後課程發展階段計 27 件藝文場館通過,其中 13 件已媒合種子學校,另尚有 14 件待媒合,請本縣國中小學校對藝文場館體驗課程主題有興趣之學校,來電教育處課程教學科(分機 565)提出參與合作意願,本處將協助推薦(截止時間 6 月 27 日中午 12 時):

(一)臺北市: 6 件(涵蓋國中階段 3 件)。

(二)新北市: 1 件。

(三)新竹市: 3 件(涵蓋國中階段 3 件)。

(四)嘉義縣: 3 件(涵蓋國中階段 3 件)。

(五)宜蘭縣: 1 件。

三、為推動藝術教育國中小學習階段均衡發展,上開待媒合案件之適合年級倘涵蓋國中學習階段,請優先推薦國中參與。

四、檢附藝文場館摘要審查彙整表,鼓勵本縣國中小學踴躍提出申請。

主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鍾凱蘋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5
公告時間: 2024-06-21 15:25:00
最後修改: 2024-06-21 15: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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