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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準公】有關112學年度招收2歲幼兒補助經費核銷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表單請自行下載。

一、執行期限:即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至遲於 113 年 8 月 10 日前報府核銷。

二、經費核銷繳交資料:
1、經費收支結報表 1 式 2 份。
2、賸餘款支票 1 紙(無則免)。
3、成果報告書(含彩色列印照片及憑證)

三、成果報告書所附各項資料請依計畫書項目依序排列並編號,勿膠裝,照片請務必彩色列印,並附有空間全貌之遠照及近照;申請工程項目除上述之外,請再附上施工前、中、後對照照片;分批送達之消耗用品請於每次送達時拍照並留有憑證,於成果報告中註明每次送達日期。

四、若為設施設備,請列入財產清冊並於核銷時檢附證明。

主辦單位: 特幼科
承辦單位: 特幼科
發布者: 陳怡安
連絡電話: 03-8462860 #254
公告時間: 2024-05-13 16:04:00
最後修改: 2024-05-16 14:22:09
點閱數: 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