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中華民國113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跆拳道對打賽事,於競賽場地內進行電信管制一案,請查照。
一、依 據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113 年 4 月 9 日 北 市 教 體 字 第 1133052617 號函辦理。
二、本次全中運跆拳道對打項目採用電子數位計分系統,於場館內使用具網路及藍芽連線之行動通訊設備或裝置,恐有干擾計分系統之風險。
三、為提供選手公正公平的競賽環境,於競賽場內禁止使用網路與藍芽的電子通訊用品為旨揭賽事順利進行,任何人於進入 場館前請確實關閉隨身行動通訊設備(裝置)。
四、檢附跆拳道規範宣導海報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