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知
有關「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校外專家學者人才庫設置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0278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校外專家學者人才庫設置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3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800278B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下載 (https://edu.law.moe.gov.tw)。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林先生,電話:(04)-3706-13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