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107193

極重要 研習公告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 112學年度「『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實施計畫各1份,請國中各校務必派送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參加增能工作坊,並核予公(差)假登記,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 月 2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0007926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民中小學藝術領域教師之教學關鍵能力,增進教師教學自信,以深化藝術領域課程之教學品質,爰辦理旨揭工作坊,其資訊摘述如下(如附件 1 、 2 ):

(一)「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精進教學工作坊:分北、 中、南 3 區,以兩階段方式辦理,報名已滿。

(二)「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分東區(混成)及南區方式辦理,日程及地點如下:

1、東區(混成):於 113 年 3 月 5 日(星期二)至 3 月 7 日(星期四) 辦理,研習地點為花蓮縣吉安鄉化仁國民中學(花蓮縣吉安鄉東海十街 3 號)。

2、南區:於 113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二)至 3 月 28 日(星期四)辦理 ,研習地點為高雄市鼓山區明華國民中學(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 582 號)。

2、「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

(1)未具備任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 )之教師,且於 112 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2)僅具有單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 )之教師,且於 112 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3)對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之教師。

(四)報名方式:請各校薦派未具藝術領域授課教師,並於各區報名期限前,確認薦派教師填寫 Google 表單報名,另請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

2、「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

(1)東區: 113 年 2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https://forms.gl e/XmeZruhgkXUhpMQbA)(繼續開放報名)

(2)南區: 113 年 3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https://forms.gl e/z1HJgRojK43tgdrC6)(繼續開放報名)。

三、完整接受研習且通過考核者,將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發給參與工作坊教師研習證明書 1 紙。

四、其餘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石小姐 02-8275-1414#282 。

五、檢附函文及工作坊計畫各 1 份供參。

六、請各校務必派送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參加增能工作坊 ,以符合教學正常化之規定。

主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鍾凱蘋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5
公告時間: 2024-02-23 17:10:00
最後修改: 2024-03-01 08:20:25
點閱數: 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