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3 年 2 月 29 日府教課字第 1130038183 號函辦理。
二、本次推廣項目(分 4 大類,共 20 項課程):
三、注意事項:
(一)類 1 、類 4 課程將另案通知各申請學校入校時間,請注意相關公告及通知。
(二)研習辦理完竣後,請於兩週內上傳成果彙整表(如附件)與簽到表至雲端資料夾,網址如下: https://reurl.cc/VN42YQ
(三)為整合數位成果,請於全教網開課之開課名稱統一:【B4 各領域/科目數位教學工作坊-「113(112-2 學期)花蓮縣到校推廣服務(OO 國小/國中)」】;【屬性標籤】選填【精進數位】。
(四)請各校務必於排程公告後留意入校時間,並先行登載校內行事曆及知會所屬教師,以利行政作業;行前請自行提前與本案類 2 、類 3 課程講師聯繫,如遇臨時變動或調整,請務必致電業務單位辦理:教網中心黃小姐-03-8462860 分機 507 。
(四)若無特別註明課程時間,一律為 3 小時研習課程;如需研習時數,請各校自行於全國在職進修網開課。
四、檢附期程表、實施計畫(含課程項目及成果彙整表-空白格式)各 1 份供參;請同意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並協助課務排代,所需相關經費擬由校內經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