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海洋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委會)113 年 2 月 6 日海科文字第 11300015871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學校、民間團體、博物館與社教館所共同參與海洋文化知識建構,海委會舉辦旨揭徵件計畫,徵求各類團隊系統性保存、梳理、記錄與轉譯在地與海共生獨特之智慧、史料、技術與技藝,以保存及發展臺灣用海、航海、與海互動之文化與知識。
三、旨揭補助計畫申請期間為即日起至 113 年 2 月 29 日止。申請單位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完成「網路申請」及「寄送紙本文件」(依郵戳為憑)。
四、檢附旨案補助計畫公告、「申請表」、「計畫書」(二種類別)、「執行承諾書」、「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期中/期末報告書」、「支出憑證黏貼存單」、「經費收支明細表」、「支出機關分攤表」及「受補助清單」各 1 份。
五、前揭附件亦可至海委會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專區「最新公告」查詢下載(網址: https://reurl.cc/nrYqmD )。
六、本案申請相關事宜如有疑問,請洽詢鄭小姐(電話: 07-3381810 分機 261924 ,電子郵件: f9691204@oa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