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 112 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提報建議敘獎名單前務必詳閱填表說明(如附件),並於 112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前以 google 表單 (https://reurl.cc/V4ylNb) 方式完成上傳(檔名請以競賽員姓名及競賽項目命名),請注意時效,逾期恕不受理。
※原公文表單連結失效,請以本公告或處務公告連結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