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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7

公告 轉知 有關113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之服務時數積分採計原則,如說明,請查照。

一、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於 110 年 12 月 2 日技專招聯試字第 1102130189 號函知各國中學校,並於招生官網公告,因應疫情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或社區服務,「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調整為服務時數每滿 4 小時得 1 分(積分上限 7 分,計 28 小時)。且僅適用參加 111 學年度及 112 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合先敘明。

二、

113 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 8 小時得 1 分(積分上限 7 分,計 56 小時)。

三、

敬請轉知輔導貴校學生並公告周知。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張馨文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2
公告時間: 2023-10-23 15:43:00
最後修改: 2023-10-23 15: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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