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辦理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各校辦理數位學習公開課,請各校務必配合執行,詳如說明,請查照。
2. 依據本府 112 年 3 月 30 日府教課字第 1120062117 號函辦理。
3. 旨案每校每學年應至少辦理一次數位學習的公開觀課活動,並於辦理前至少兩週至花蓮縣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官網填報。(https://elearning.hlc.edu.tw/modules/tad_form/index.php?op=sign&ofsn=2)
4. 提醒規劃於 112 學年度第一學期辦理數位學習公開課之學校,請於 12 月底以前於上開網址填報完成。
5. 學校公開觀課活動資訊皆公開於數位專辦官網,請協助周知校內教師(可與 108 課綱公開課併同辦理),鼓勵跨校交流參與公開課,依學校權責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