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112 年 10 月 13 日北總玉醫精字第 1121600394 號函辦理。
二、辦理日期: 112 年 10 月 31 日(二)上午 09:40-下午 17:30 。
三、辦理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的玉里分院精神部 3 樓會議
四、參加對象:花東地區精神衛生、心衛中心等行政人員及醫療場域和長照單位之相關人員、精神疾病及自殺通報個案關懷員及對此活動有興趣者皆可。
五、檢附課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