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0 月 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129994 號函辦理。
二、為培育有志從事反毒教育義務服務學生擔任校園反毒領航員,於校園中藉由同儕經驗協助師長擴展反毒觀念與知能,藉以建立校內班級反毒風氣,營造健康清新校園環境。
三、申辦資格:全國國中、小學,各縣(市)以 10 所學校為原則。
四、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免備文將經費申請表於 112 年 11 月 10 日(五)前送本府教育處,俾憑彙整。
五、本次「校園反毒領航員大會師活動」,教育部國教署將委請教育部苗栗縣聯絡處統籌規劃,併敘。
六、檢送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