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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二、職 稱:約聘人員(諮商心理師)
三、薪資待遇:符合職務資格條件者,學士學位自 6 等 312 薪點(42,120 元)起敘;具碩士以上學位自 6 等 328 薪點(44,280 元)起敘。
四、名 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候補期間 3 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工作地點:本府所屬學校(富北國中),服務該校學區內及鄰近國中小學生。
六、資格條件:
- 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並領有國內心理師證照。
- 具兒童青少年諮商相關經驗尤佳。
七、工作項目內容:
- 個別心理諮商、心理衡鑑、諮商評估、親師諮詢、個案會議等級其他輔導相關工作。
- 校園危機安心服務。
- 協助學校辦理偏遠地區學校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相關事務。
八、僱用期間:自進用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
九、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截止日前,備齊資料逕寄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 45 號) ,詳見簡章說明。
十、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 112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7 時止寄(送)達。(逾期者恕不受理,不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