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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結報及成果提醒】有關本縣21校國中小學執行縣府補助「111學年度花蓮縣學校推動排笛教學實施計畫」,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9 月 21 日府教課字第 1110191126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會計子目代號為: CG1115 。
三、本案執行期程為 111 年 9 月至 112 年 7 月止,活動結束後一個月 內,請各校依本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執行流程簡化方案」 以結報表 1 式 2 份及成果報告書(紙本 1 份)送本府核銷,如有結餘款請以繳款書併同結報表繳回。
四、檢附 111 學年度排笛教學核撥表、「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空白表)」及成果報告書格式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