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17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20049188 號函暨文化部 112 年 5 月 15 日文創字第 1123012096 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藝文消費人口,並達促進藝文產業發展之目的,文 化部參考歐洲國家青年藝文體驗及消費補助政策,於 112 年 優先針對 18 至 21 歲符合資格青年,每人發放成年禮金 1,200 點文化幣( 1 點等值新臺幣 1 元),可使用於藝文展演及文 化體驗、視聽娛樂、圖書及文創工藝等,全國超過 1 萬個藝 文消費點折抵使用,即將於 112 年 6 月 6 日開始領取使用,使 用期限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
三、文化部同時推出相關加碼優惠,以鼓勵青年多元藝文體驗 與消費,例如「獨立書店點數放大專案」,以成年禮金至 獨立書店消費,加碼點數放大,文化幣消費 2 點回饋 1 點,每人最高可再多獲得 600 點文化幣;「專屬表演藝術青年席 位」,成年禮金得以 5 折或 5 折以下等優惠價格購入表演場 館之青年席位演出節目票券等。
四、檢附文化部來函及文宣資料各 1 份,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文化 部承辦人何小姐,電話:( 02 ) 8512-6000 、信箱: jennyho@mo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