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繳
【第2次公告】【112學年「協助公立國民中小學引進部分工 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計畫」經費(會計子目CG2116)核銷提醒】辦理本計畫之學校,若貴校已執行完畢,請儘速報府核銷;未執行完畢者,請加速執行並依限辦理核銷,請查照。
一、旨案計畫執行期程計畫執行期程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
二、請於執行期程結束後 113 年 8 月 15 日前檢附檢具經費結報表及成果報告(紙本及可編輯之 WORD 檔,成果電子檔 請寄至 shengchi3050@gmail.com)報府核銷,如有結餘款請以 繳款書繳回。
三、辦理學校核銷情形,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