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112849

公告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113年度第1次公告 過渡性教育措施專案輔導人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花蓮縣政府結合公、私立機關(構)或民間團體推動過渡性教育措施計畫書。

貳、報名資格、工作性質

職稱

臨時人員,輔導員

()

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領有本國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者。

工作內容

1.學生追蹤輔導,每月定期追蹤或訪視輔導青少年狀況,提供個別化諮商會談服務、小團體輔導等。2辦理相關會議、宣導、方案等。3.協助媒合職業訓練資源及轉介服務。4.其他由本府指派與學生輔導相關之工作。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1.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2. 受輔青少年之職訓、就業場所、家庭等。

工作方式

由輔諮中心統籌調派。

服務對象

本縣過渡性教育措施學生。

工作時間

每日8小時,必要時配合專業服務需求。

年齡
性別

不限。

其他

  1. 需對個案輔導有高度熱忱、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且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及第十條情事者。
  2.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1. 工作條件及續聘等規定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如附件一)
  2. 因需接受統籌調派支援縣內高國中小,輔導人員需具備交通能力(駕駛機車或汽車)

參、錄取名額(詳如附件二):

社工師或心理師

正取錄取名額

1

備取錄取名額

1

肆、簡章請自行於下列網站下載:
一、花蓮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s://news.hlc.edu.tw/
二、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https://counseling.hlc.edu.tw/

伍、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3920(星期五)

主辦單位: 學管科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張志剛
連絡電話: 8462860*230
公告時間: 2024-09-10 10:50:00
最後修改: 2024-09-10 10:55:32
點閱數: 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