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3 年 2 月 16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31570 號函(諒達)辦理。
二、本府所屬學校請依簡化流程方案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如有結餘請以繳款書方式繳回。
三、非所屬學校(國立高中職、私立國高中職學校及私立大學)請檢附「經費實際支明細表」1 式 2 份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存學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如有結餘請以支票方式
繳回。
四、檢附非所屬學校「經費實際支明細表」。
五、未繳交結報表學校:三民國中(結報表有誤)
六、未繳交成果報告學校:玉東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