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01學年度國教輔導團員固定減課代課經費已核定,請各校依經費核定表掣據請款(免備文),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1 年 10 月 25 日府教輔字第 1010199772 號函辦理。
二、本 101 學年起國教輔導團員及行政助理之固定減課代課鐘點費將採預撥方式辦理,請各校依據代課費核定金額一覽表於 101 年 10 月 31 日(三)前掣據請款。(如一校有多位輔導團員,僅須依核定總數開立一張收款收據)
三、上述預撥之固定減課代課費,請各校於 102 年 1 月 22 日(二)前檢附本府核定函及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報府辦理核結,如有賸餘款請開立支票併同結報表繳回。
四、如有輔導團員指派參加研習(有本府核定函)或各輔導團團務控管節數代課鐘點費支用仍請於次月 10 日前檢送「黏貼憑證、印領清冊、月報表明細、收款收據」正本及「本府核定函」影本各 1 份,辦理請撥。
五、國中端子科目代號: cc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