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36小時研習】本府國小綜合輔導團所辦理關鍵能力36小時,務必請103學年度擔任國小1.2.3.4年級綜合活動領域教師參加,請依說明辦理。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3 年 5 月 23 日府教輔字第 1030094675 號函辦理。
二、請擔任 102 學年度國小一、二、三、四年級之綜合活動領域教師未取得 36 小時關鍵能力認證務必參加。
三、承辦學校審查機制:已報名者,請於 103 年 6 月 25 日下班前提出以下證明,方能取得研習資格。
(一)確認基本資料:
1 、請至全國在職進修網登入,先確認教師個人基本資料是否為擔任綜合活動科目,以便承辦學校審查研習資格。(修改路徑:登入→修改個人基本資料→任教科目→更新個人資料)
2 、選擇填寫授課領域年級證明表(附件一),核章後請傳真至承辦學校:光復國小。傳真後請務必與承辦學校承辦人聯繫是否已查收。
(二)線上審查初審:有關線上 21 小時認證審核佐證資料請傳真至光復國小,承辦學校將以符合資格且完成繳交 21 小時線上研習證明之先後順序予以錄取。
四、實體課程研習時間、地點:
(一)研習時間:
※國小部:
第一場(研習代碼: 1580271): 103 年 7 月 9 日(三)至 103 年 7 月 11 日(五)。
第二場(研習代碼: 1580278): 103 年 7 月 16 日(三)至 103 年 7 月 18 日(五)。
第三場(研習代碼: 1580280): 103 年 8 月 11 日(一)至 103 年 8 月 13 日(三)。
五、擔任綜合活動教師需取得 36 小時關鍵能力認證為教育部重要政策與訪視重點,請各校依教育部及本縣公文確實辦理。
六、本府教育處將於 10 月再次調查各校所填報擔任 103 學年度一、二、三、四年級綜合活動領域教師統計調查,如各校未能依培訓專長排課或比例偏高者,敬請學校提出原因與困境,以利本處因應教育部年底視導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