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本縣公私立國民小學欲申請「103學年度『活化教學-分組合作學習計畫』請於103年6月13日以前逕洽國教輔團,謝謝!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3 年 6 月 6 日府教輔字第 1030103547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提升教育品質及學生學習能力,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於 103 學年度全國公立國中至少一個學習領域實施分組合作學習,私立國民中學及公私立國民小學得視實際需求參加(本縣國小端可申請校數為 3 校)。
三、本計畫執行期程自 103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6 月 30 日止。
四、本縣國小端可申請校數為 3 校,欲申請 103 學年度『活化教學-分組合作學習計畫』之國小,請於 103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逕洽國際輔導團李淑婷課督(聯絡電話: 8462860#523 )。
五、檢附 103 學年度「活化教學-分組合作學習計畫」學校辦理模式調查表暨實施計畫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