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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花蓮縣103年精進教學計畫學校執行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各校配合辦理,謝謝!

一、 103 年精進教學計畫第一期經費近日將發函請各校掣據請款,請各校務必依計畫期程執行。

二、部分學校申請之 103 年精進教學學校層級計畫(教師學習社群、學校本位、策略聯盟)經費項目及金額經教育部複審後有修正,爰請各校至花蓮縣 103 年精進教學計畫網站「檔案資料」處【網址: http://teacher.hlc.edu.tw/imain3.asp?id=838】下載核定版之計畫,並依據核定版之經費概算表執行計畫、進行核銷。

三、有關成果資料彙整說明:
(一)上傳各場成果資料務必包含:執行說明、簽到簿影本、活動照片(要說明)、會議記錄或回饋單。
(二) 成果請上傳至花蓮縣 103 年精進教學計畫網站,網址: http://teacher.hlc.edu.tw/imain11.asp?id=838
(三)配合期中檢核,請各校教務(導)主任配合辦理上傳資料。

四、 103 年精進教學活動成果報府所需資料:
(一)花蓮縣辦理 103 年度精進教學(教師學習社群、學校本位、策略聯盟及全縣研習)成果彙整資料如下:精進教學活動效益評估分析表一式 2 份、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佐證成果紙本資料 1 份【請裝訂成冊】 (所辦理各場之成果資料)。
(二)活動效益評估分析表另上傳至精進教學計畫網站(承辦人、主任及校長名字要繕打)

五、 103 年精進教學核定計畫已上傳至精進教學計畫網站(檔案資料/學校本位、學習社群、策略聯盟),請各校務必依計畫內容執行,力求經費執行率達 97%以上。謝謝各校辛苦的承辦人!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許玉純
連絡電話: 03-8462860#527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4-04-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4-22 10:21:00
點閱數: 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