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填報公告】請本縣公私立國中於103年4月17日以前完成「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學特教教師研習『十二年國教五堂課』調查表」填報,詳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4 月 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31768 號函暨花蓮縣政府 103 年 4 月 11 日府教輔字第 1030063649 號函辦理。
二、考量旨揭研習課程(有效教學策略、多元評量理念與應用及差異化教學策略)本為特教老師例常之增能研習課程,為避免重複研習,爰教育部同意排除特教老師為旨揭研習達標值之計算對象,但仍鼓勵特教老師參加。
三、基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無法摒除公私立國中小學校之特教老師,爰請貴校於 4 月 17 日前填妥旨揭調查表核章後逕寄本府教育處國教輔導團許玉純老師,並將調查表電子檔案(承辦人、主任及校長名字要繕打)上傳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線上填報系統【ID : 2662】,俾本府彙整後據以函報教育部調整研習數據母數(請勿排除已完訓之特教老師)。
四、另『十二年國教五堂課』研習完成時間為 103 年 7 月 31 日,請學校積極督促所屬教師儘速完成研習課程。
五、檢附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學特教教師研習「十二年國教五堂課」調查表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