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件!】101年度辦理藝文教學深耕經費(申辦學校及業務委辦學校),請於101年12月22日(星期六)前掣據辦理請撥事宜,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2 月 12 日臺國(二)字第 1010234604 號函辦理。
二、本項補助經費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並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全案務於 101 年 12 月 31 日前執行完畢,各校請於 1 月 14 日前辦理核銷。並提報成果報告資料冊一式 2 份、光碟 1 份(含相關活動資料、照片、成效分析)及經費收支結算表 1 式 2 份送府核銷,若有結餘款請併同結報表以公庫支票繳回本府。
三、國中端收入科目及代號: CC0100 。
四、申辦學校核定金額及委辦學校業務經費如附件,請學校依核定經費掣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