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團到校訪視輔導】國小綜合活動領域101年度下半年度精進教學能力輔導工作計畫「輔導團到校訪視輔導」實施計畫,請受訪學校配合辦理。(文後送)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教育處九年一貫課程教學輔導團國小綜合活動領域小組 100 學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訪視當天請受訪學校先行提交「訪視紀錄表—學校自填部分」,並協助任課教師調整課務,以利參加。
三、以上受訪學校,由學校先填具綜合活動到校訪視服務需求表(如附件)。並於訪視二週前將訪視需求表寄至光復國小校長室,或是 E- Mail 至 liufonging@gmail.com 信箱。
四、輔導員訪視當天,請接受訪視學校協助將場地安排、簽到及拍照、出席人員填寫回饋表等工作。再將相關成果一份(含電子檔)摘要 300 字左右,繳交郵寄至光復國小。
五、請擔任輔導訪視之輔導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