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檢送101年度國教輔導團輔導員初階培育班薦派名冊,請所屬學校核予公差假出席,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6 月 8 日臺國(二)字第 1010104067 號函辦理。
二、參加旨揭研習人員,本府同意給予公差假登記,所需差旅費由教育部補助本府 101 年度精進教學計畫經費項下支應,並請於研習結束後 2 週內檢附本府遴派公文影本(含錄取名單)、研習課程表、出差報告表及收款收據各 1 份,報本府核撥(免備文)。
三、檢附本縣 101 年度輔導員初階研習薦派名冊 1 份。
四、旨揭研習公假函已於 101 年 7 月 26 日府教輔字第 1010137171 號函發函,之後候補上之人員名單(附件中紅字部分)會盡快另發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