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3 月 8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20031446 號函辦理。
二、請各幼兒園填復「112 至 114 學年度幼兒園『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及『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需求調查表」,並於 112 年 3 月 16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回傳 excel 檔至承辦人信箱: teachergood777@hlc.edu.tw 彙辦(逾期視同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