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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教育部規劃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培育,請依說明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3 月 8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20031446 號函辦理。

二、請各幼兒園填復「112 至 114 學年度幼兒園『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及『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需求調查表」,並於 112 年 3 月 16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回傳 excel 檔至承辦人信箱: teachergood777@hlc.edu.tw 彙辦(逾期視同無需求)。

 

主辦單位: 教育處特幼科
承辦單位: 教育處特幼科
發布者: 劉士豪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9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23-03-09 08:49:00
最後修改: 2023-03-09 08:51:29
點閱數: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