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委託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辦理「110–111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午餐、幼兒園餐飲及校園食品輔導訪視計畫」相關表單,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0 月 1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42966A 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訂於 111 年 11 月 14 日委託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入園訪視,本府亦會派員前往;訪視方式採抽查,請各園依「幼兒園餐飲輔導訪視表」於訪視前完成自評工作及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以供輔導訪視現場討論。
三、請各園每日進行衛生自主查核,並填寫「幼兒園衛生自主管理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