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教署 111 年 10 月 26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10147304 號函及本府 111 年 7 月 29 日府教特字第 1110152542 號函(諒達)辦理。
二、本案原定結報日期為 112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前,國教署為了解各縣市截至 10/31 止之執行情形及預估繳回金額,爰進行本調查。
三、請有獲得核配金額之各幼兒園至以下表單填報執行情形:
(一)截至 10/31 止之實支數(元)
(二)截至 10/31 止之執行率(實支數/核配金額%)
(三)預估繳回金額(預估截至 111.12.31 之剩餘款)(元)
(四)執行率未達 70%之原因說明(例:申請狀況不如預期、尚未開始執行等等)
https://forms.gle/AyxSBJycXQe5HqnM8
四、本「調查表」請於 111.11.3(四)下班前完成填報,惟全案仍得依原訂期程辦理結報,請各園依相關規定確實發放防疫作業加班費,以維教職員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