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本縣111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縣立高中職及私立國民小學就學費用減免及補助申請,請於111年9月30日前依說明辦理。
一、依據花蓮縣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縣立高中職及私立國民中小學就學費用減免及補助要點辦理。
二、就讀本縣縣立高中職及私立國民中小學之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具有學籍及在法定修業年限內,符合前揭要點者,請學校協助辦理補助申請作業,並於 111 年 9 月 30 日前檢具申請表、證明文件、印領清冊、領據各 1 份及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