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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導盲犬友善環境」宣導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11367 號函辦理。
二.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60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導聾幼犬、肢體輔助幼犬及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先予敘明。
三.為提升社會大眾對於導盲幼犬的認識,並支持導盲幼犬進入公共空間,及加強宣導四不一問「不餵食、不撫摸、不呼叫、不拒絕、主動詢問」觀念,衛福部社家署製作宣導海報,電子檔案已公布於該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s://dpws.sfaa.gov.tw )導盲犬專區,以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資訊網(網址: https://crpd.sfaa.gov.tw )宣導專區,請自行輸出並於非營利用途使用。

相關連結:

  1. https://crpd.sfaa.gov.tw
主辦單位: 衛福部社家署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廖偉全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9
公告時間: 2022-08-29 09:29:00
最後修改: 2022-08-29 1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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