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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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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504

轉知 函轉-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為確保幼童專用車駕駛視線清晰及幼童乘車安全,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所使用之幼童專用車,其車窗隔熱紙應符合相關規定,請查照。

主旨:為確保幼童專用車駕駛視線清晰及幼童乘車安全,請貴處協助宣導轄內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所使用之幼童專用車,其車窗隔熱紙應符合相關規定,請查照。(公文附件下載)

  • 1150223監理站來文-幼童車隔熱紙相關規定-附件1.pdf
    1) 1150223監理站來文-幼童車隔熱紙相關規定-附件1.pdf
  • 1150223監理站來文-幼童車隔熱紙相關規定-附件2.pdf
    2) 1150223監理站來文-幼童車隔熱紙相關規定-附件2.pdf
  • 1150223監理站來文-幼童車隔熱紙相關規定-附件3.pdf
    3) 1150223監理站來文-幼童車隔熱紙相關規定-附件3.pdf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懷萱
連絡電話: 03-8462860 分機270
公告時間: 2026-02-25 16:27:00
最後修改: 2026-02-25 16:46:40
點閱數: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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