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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調查 有關114年流感及COVID-19疫苗接種事宜,請各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8 月 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77479 號函辦理。
  • 茲因接種流感及 COVID-19 疫苗可降低重症發生風險,又併同接種有助於提升接種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參依美國 CDC 針對流感與 COVID-19 疫苗同時接種安全性評估,規劃 114 年 10 月 1 日起流感與 COVID-19 疫苗同步分兩階段開打(如附件 1 ),旨揭機構工作人員等為 114 年度流感及 COVID-19 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
  • 倘旨揭機構採入園集中接種,請進行上開對象之流感及 COVID-19 疫苗接種意願調查與統計作業(統計表格式如附件 2 、 3 ),並於114 年 8 月 22 日前,至指定表單填報接種情形(核章後 PDF 掃描檔併同上傳)。
  • 教保服務機構托育人員及工作人員係指依據 104 年 7 月 1 日公布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所稱教保服務人員,包括園長、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以及司機、廚工等非臨時性工作人員。若上開對象無職員證,可由教保服務機構出具在職證明替代(樣張如附件 4 )。
  • 上開計畫對象接種流感疫苗之接種處置費(內含診察費),將由疾管署統一透過健保署代收代付,撥付給醫療院所; COVID-19 疫苗則是以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 NIIS )資料透過健保代付方式撥付予醫療院所。請該等人員接種時務必攜帶健保卡及公費身分證明文件,以利接種單位比對身分及申報流感疫苗接種處置費。
  • 檢附「流感疫苗接種須知」及「莫德納( Spikevax ) LP.8.1 COVID-19 疫苗接種須知」(如附件 5 、 6 )供參。
  • 填報表單:https://forms.gle/kmwPuPsPy3LoZDxE8 。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相如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7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5-08-18 15:25:00
最後修改: 2025-08-19 10:39:55
點閱數: 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