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轉銜安置,特教通報網畢業異動注意事項
1. 依據:本府 114 年 1 月 7 日府教特字第 1140005284 號函附件。
2. 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轉銜安置,特教通報網已安置完畢,請學校接收時注意下列事項:
- 確認學生未來安置學校無誤(原學校)
- 點學生姓名,選擇「畢業異動」(原學校)
- 接收學生(未來安置學校)
- 更新教育階段及年級(未來安置學校)
- 國小附設幼兒園大班學生,不論是否就讀原學校,學校都請按上述接收流程操作。
- 須申請相關支持服務之學校請於 114 年 6 月 18 日前完成異動及接收,以利下一安置階段於時程內提出申請,避免影響學生相關權益。
- 不須申請相關專業服務之學生,請於學生畢業後,確認就讀學校再點選畢業異動,請原安置階段及下一安置階段於 114 年 6 月 11 日至 7 月 20 日前完成學生異動及接收。
3. 跨階段轉銜學生未來就讀學校,如與鑑輔會核定學校不同,請發文至鑑輔會,修改未來安置學校。
4. 無法點選畢業異動學生,請來信告知: hsiaochin08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