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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公告 有關公立幼兒園於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幼生系統)—公幼延長照顧服務專區(以下簡稱本專區)完成113年9月至114年2月期間資料填報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依據國教署 114 年 3 月 4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45600326 號函辦理。
  • 本府前業於 114 年 3 月 6 日府教特字第 1140043713 號函請各公立幼兒園至本專區操作說明在案。

  • 為利公立幼兒園核算延長照顧服務所需經費,請參閱操作說明(附件 1),於 114 年 3 月 14 日(星期五)前至本專區完成 113 學年度 1 月及 2 月之寒假服務日數設定及 113 年 9 月至 114 年 2 月收入及成本填報,並於 114 年 3 月 21 日(星期五)前完成期末清冊造冊作業,逾期造冊者不予補助相關經費。

  • 有關經濟需要協助幼兒,查調說明如下: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經濟情況特殊者,係依幼生系統「園所資料維護及查詢」—「幼生資料維護」—「幼生家戶經濟屬性」登載情形判定。
  2. 本專區之「弱勢幼兒查詢」可檢視幼兒身分屬性之查調結果,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以下同)30 萬以下之 5 足歲幼兒,係依 112 年完稅後財稅資料判定。
  • 配合勞動部公告 114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之每小時最低工資,本專區每月收入及成本填報之特教助理人員時薪已調至 190 元/時,請確認其 114 年 1 月及 2 月鐘點費金額之正確性。
  • 有關公幼延長照顧專區寒暑假餐點費,經詢問國教署承辦人,系統上帶出來的金額為未調整後金額,請各校依實際核定餐費計算,並於清冊產出後自行手動修改成調整後的餐點費數額。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翁淑珊
連絡電話: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5-03-06 08:36:00
最後修改: 2025-03-17 10:42:49
點閱數: 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