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3 年 6 月 13 日府教特字第 1130113872 號函(諒達)辦理。
二、請接受複評學校至三區特教資源中心領取紙本審查意見表,若需意見表電子檔,請以公務信箱之帳號寄信至 klim911119@hlc.edu.tw ,中區特教資源中心黃嘉晧主任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