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借用申請暨管理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各校將 112 學年度畢業轉銜身心障礙學生借用之輔具,於 6 月 30 日前歸還至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三、需歸還學校:國風國中(已歸還)、花崗國中(已歸還)、宜昌國中(已歸還)、新城國中(已歸還)、豐濱國中(已歸還)、慈大附中(已歸還)、中原國小、北濱國小(已歸還)、吉安國小(已歸還)、稻香國小(已歸還)、太昌國小、鳯林國小、玉里國小。
四、輔具歸還前請先來電告知歸還時間,以利準備,謝謝!